2013年3月30日星期六

民主選舉 君子之爭?[1]// 陳卓華 《力報》,澳門公共政策學會會長 // 2013年03月28日

民主選舉 君子之爭?[1]

陳卓華 《力報》,澳門公共政策學會會長 (逢周一,四見報)

2013年03月28日

現代世界之民主政治制度起源於歐洲17世紀,哲人們的設計原意是希望建立一套保護個人財產權、自由權、生存權之政治權力關係制度(社會契約論),每個公民「放棄」一小部分的「自由」交給政府,換來政府的「保護」。政府權力結構須要三權分立(行政權、立法權、司法權分開),互相制衡(不是行政主導),這才可避免有任何人或政治機關濫權/貪腐或官商勾結。行政首長及立法會議員必須經選舉產生,這才可讓公民有機會把不稱職或貪腐的政治家「和平地」拉下台。當權的執政黨或政治家,必須考慮社會大多數人的長遠及整體之公共利益,同時,也要特別照顧社會上較弱勢的群體,這也是「社會正義論」者所提倡。

多元政治主義者認為,不同的利益團體(包括工人、資本家、弱勢人士)都可以公平地、在法律容許下,參與遊說政府或執政黨,影響公共政策內容;甚至可以組成政黨(或稱政治團體),直接參與選舉,成為政治決策者之一員。之後,就可以擁有政治權力,直接影響社會資源分配及再分配。

上述皆是理論層面的討論,可是事實上,工商界團體很多時都可以較為輕易地運用經濟手段或社會影響力,改變法律,改變公共政策,甚至改變政治選舉的「遊戲規則」。在美國,近十年資本家及富豪交稅減少了近五成,美國國庫空虛,社會福利大減,這就是工商界遊說政府的「成果」。

亞洲及發展中國家,隨著經濟發展及普遍教育水平提升,中產階級續漸形成,他們對於個人公民權利(例如:自由權、政治參與權、財產權、言論自由等)越加重視。香港及澳門特區,近年的政治文化亦有變化,選民人數上升,投票率上升,有更多年青人投入各種形式的政治參與。究竟這會對社會產生甚麼政治影響?

民智漸開,政治候選人應採取甚麼新的策略呢?(待續)


From - 陳卓華博士/Dr. Sunny Chan
Cwchan@ipm.edu.m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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